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6年度统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6〕1号),为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方面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6年度统计专业方面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6月28日(星期日)。
202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接着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主页“政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方式。报考人员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日9:00—4月27日10:00;资格审核时间: 4月18日—4月27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网上交费截止时间:4月28日12: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6月23日—6月28日。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报名条件说明(附件2)。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方法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做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请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
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相关事项,因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或撤回承诺申请,导致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期限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地人事进行现场核查。
1.从全国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5.报考高级统计师并取得统计、经济、会计、审计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对取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助理研究员资格(职称)证书或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助理研究员评(聘)文件;
在全国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从2025年起,初级、中级统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统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通过高级统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可取得考试合格证明。
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努力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工作要求,自本年度起,我区不再对全国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2026年8月底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一)中初级考试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一定要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一定要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二)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各级别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睛、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2026年度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及全区其他11个盟市均设考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及统考办字〔2016〕1号文件和原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方面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初级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5元(两科130元);中级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3元(两科126元);高级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50元。





